忻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?xml:namespace>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》(國發【2007】13號)、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職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》(晉政辦【2007】115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現就高職國家獎學金制定如下評審辦法。
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,用于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??粕刑貏e優秀的學生,激勵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發展。
第二章 獎勵標準與基本申請條件
第三條 獎勵標準:每人每年8000元。
第四條 申請基本條件: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;
3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
4.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,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
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
第五條 評審原則:
1.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,實行等額評審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的原則,同等條件下,在評選特別優秀學生時貧困生優先。
2.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我院高職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的學生。
3.同一學年內,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,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。
第六條 評選程序:
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負責國家獎學金的組織評審和審核監督。每學年評審期間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獎勵名額,結合學院和各系的實際情況分配各系評選名額并下達評選通知,在評選通知中,根據政策有關規定,結合我院本學年實際情況,對評審要求、申請條件和工作日程安排作出具體的規定。
具體評審程序分三級進行。
1.班級民主評議推薦。
各系學生資助工作組接到通知后,在規定工作日程內組織本系所屬班級以班為單位進行民主評議推薦。
(1)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同學,在班內提出申請并提交《國家獎學金申請表》,如需優先照顧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另需提交《家庭經濟困難調查表》和其它能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。
(2)班主任作為班內民主評議推薦的負責人,在規定工作日程內,對提出申請的學生組織班內民主評議,在評議中要首先審查申請學生的申請資格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,然后根據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、思想道德品質等綜合表現,民主評議推選出本班參加系內評審的人選,將人選名單和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一起報系學生資助工作組。
2.系學生資助工作組評審。
系學生資助工作組在接到班級上報的材料后,在規定工作日程時間內開展評審工作。
(1)審查班級民主評議的程序是否規范,申請學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和真實有效。
(2)評審時,要嚴格按評審條件和評審原則進行。要按評審通知中所要求的,對申請學生從思想道德品質、在校學習成績、綜合素質、社會實踐、獲得獎勵情況、家庭經濟情況等方面綜合考察。
(3)根據評審結果,按學院給本系確定的獎勵名額確定出獎勵對象,并編制匯總名單表,匯總表上由系學生資助工作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公章,把匯總表連同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一起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。
3.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審核。
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接到各系上報材料后,在規定日程內按政策規定進行審核。將審核后的人選在學院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,上報學院資助工作領導組審批。
第四章 發放、管理與監督
第七條 學院審批后,資助工作辦公室按規定一次性把獎金發放給獲獎學生,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,并記入學籍檔案。
第八條 要加強管理,認真做好評審和發放工作,確保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。各級評審要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工作,對評審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、違規操作等情況一經查實,學院有權追回已發放的獎學金,并對相關責任人和學生進行嚴肅處理。
第九條 學院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建立高職國家獎學金的專門檔案。
第五章 附 則
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,以往相關文件同時廢止。